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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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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开艺设计 文章点击数:1646 发布时间:2011年6月17日
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人事部共同组织,考试采用滚动管理,共设4个科目,单科滚动周期为2年。由市人事局会同市规划局组织实施,考试院负责全部考务工作和发证。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市规划局组织办理。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取得全部科目的合格成绩;参加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取得必考科目的合格成绩,方可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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